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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遴选校第三批教学团队和第四届教坛新秀的通知
来源:网络收集 发布日期:2014/11/19 点击量: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落实“以生为本、以师为尊”的办学理念,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,深化教学团队的应用性改造,不断提升学校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,学校决定遴选一批校企合作教学团队和教坛新秀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校企合作教学团队
(一)建设目标
以“注重应用、服务需求”的人才培养理念为指导,通过科学的人员组合,发挥团队的知识、能力结构优势,在师资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方式方法改革、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深层次、多形式的应用性改造,着力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模式,推动我校“千人业师计划”和应用性课程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,加快学校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。
(二)主要建设内容
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以专业为单位、围绕若干门课程,在“千人业师”、专业应用性课程改造、校企合作虚拟班等有较好建设基础上进行申报,团队成员控制在3-10名之间(其中1/3以上为业师),建设周期为五年,主要建设内容为:
1.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
每学年参与协同授课的业师占团队总人数的1/3以上;每学年下企业锻炼的教师占团队总人数1/5以上;至少有1名以上建设期满后具有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50%(含)以上。
2.应用性课程改造
建设至少4门校优秀应用性课程,编写至少2部校企合作教材。
3.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
结合社会对本专业人才规格要求,及时更新教学内容,实践、实习、实务内容占总学时的1/3以上;结合课程和学生的特点,灵活运用应用性教学方法,突出问题式、项目式、合作式教学方法,实习(实训)和“以学生为主体”的教学方法授课占总学时的1/2以上。
4.实践教学
建设至少1个高质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,建设至少1个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校企合作(虚拟)班。
二、教坛新秀
参照《浙江树人大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例》(浙树办教(2011)20号)文件进行,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评选范围
我校在编的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。已是省校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在本次评选范围。
(二)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。注重师德师风建设、教书育人;
2.具有讲师(含)以上职称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4年1月31日后出生)的教师;
3.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每学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8当量学时;
4.教学水平高,教学效果良好,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B(含)以上,其中至少1次(含)为A级;
5.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,近三年学生评教成绩均在90分(含)以上或名列学院前20%;
6.近三年内在教学方面取得以下任二项成果:
①主编一部(含)以上教材
②校级(含)以上重点(特色、优势、新兴特色)专业负责人
③校级(含)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
④校级(含)以上应用性(核心、特色、慕课、精品视频、微课、资源共享)课程负责人
⑤校级(含)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负责人
⑥校级(含)以上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
⑦校级(含)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
⑧校级(含)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
⑨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者、或获省级(含)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名者
⑩校级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获奖者
⑪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
具备⑩或⑪的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。
7.达到学校规定的与职称相应的科研要求;
8.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或受过其他处分。
(三)其他
1.遴选数量:①团队:每个学院限推一个、学校遴选5个左右;②教坛新秀:每个学院限推1名,学校遴选名额控制在参评部门的50%以内。
2.遴选程序:学院推荐→教务处初审→专家评审→教学委员会审议→发文公布。
3.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:11月28日(周五)前,推荐表一式三份,电子稿发教务处何中英OA邮箱。
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初审、推荐工作。

教务处
11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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